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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麼是「役男」?

A.按照兵役法令規定,凡是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到36歲之年12月31日止之男子,依法都應接受徵兵處理,稱為「役齡男子」,簡稱「役男」。

Q.徵兵四部曲為何?

A.(1)兵籍調查:役男於19歲之年起役,在前一年年底至當年3月間接受兵籍調查。

當收到兵籍調查通知書時,需按指定時間由本人或家屬攜帶相關證件前往接受兵籍調查。

(2)徵兵檢查:役男收到徵兵檢查通知書時,需按指定時間前往指定醫院接受體檢。依檢查結果判定體位,分為常備役體位、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體位未定。

(3)抽籤:常備役體位者,應參加抽籤決定服役軍種、兵科和入營順序;替代役體位者,僅抽籤決定入營順序。

(4)徵集:入營之前10日,兵役單位會將徵集令(兵單)送達,請依徵集令指定時間、地點報到。

Q.休、退學時學校何時造冊通知兵役單位?(即緩徵原因消滅、儘後召集消滅)

A.學生休、退學或畢業(非6、7月畢),依規定學校必須於學生離校一個月內造送名冊通知兵役單位註銷該生之緩徵資格。

   PS.學生因故需延畢請於新學期註冊時至軍訓室辦理緩徵延長或儘後召集延長。

Q.役男出國如何辦理?

A.(1)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實習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一年,由學校(系所)出具公文向縣市政府核備(請於出國前一個月洽軍訓室辦理)。以觀光原因出境者,每次不得逾四個月,學生自行向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申請(未辦緩徵者);或逕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之「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申請(已緩徵申請核准在案者)。

(2)內政部役政署為簡化役男出境管理及國境查驗作業,於108年12月28日建置「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查詢及列印系統」,經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於戶役政資訊系統作業後,將役男核准出境資訊傳送內政部移民署國境資訊系統,並供役男於本系統查詢及列印出境核准通知單,併同護照持憑通關出境,取代以人工於護照上加蓋出境核准章戳之作業方式。

Q.折抵役期如何申請?

A.請攜帶歷年中文成績單至軍訓室辦理。

Q.我是尚未服役學生,請問如何辦理在學兵役「緩徵」?

A.(1)如果你是在校生,當年已達徵兵及齡者(今年國曆年次減去身分證上出生年次等於 19 歲),請影印最新之【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於當年暑假前(或因故於返校註冊時)親自繳交到軍訓室,並填寫一份[兵役資料卡]。

 (2)如果你是新學期轉學、降轉系、復學或碩士直攻博士之學生,必須重新辦理,條件同上。

請注意:已達徵兵及齡而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將會接獲縣市政府所發出之徵集令入服役。

Q.我是已服兵役學生,請問如何辦理在學「儘後召集」?

A.(1)如果你是已經退伍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請影印最新之【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與【退伍令】影本一份,親自繳交到軍訓室,並填寫一份[兵役資料卡]。

(2)新學年度之新生,請確實填寫新生入學線上資料填報。

(3)如果你是本學期新轉學、降轉系、復學或碩士直攻博士之學生,必須重新辦理,條件同上。

(4)士兵年滿 36 歲、士官以上年滿 50 歲者,填繳表格即可,可以不需繳附任何證明。

請注意: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將會接獲後備指揮部所發出之召集令入營受訓。

Q.請問軍訓室之位置與此項業務之聯絡電話為何?

A.(1)軍訓室位於行政大樓1樓。

(2)辦理本項業務之聯絡電話02-22580318

Q.請問我要如何了解兵役法規呢?

A.請參考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

Q.尚未畢業(暑修、延畢)的暑假,收到區公所的徵集令要如何辦理?

A.收到區公所徵集令請携帶徵集令正本或影本(向軍訓室申請)暫緩徵集證明書。

Q.區公所忽然通知我要「兵籍調查」,怎麼辦?

A.役男服役前是有四項相關配合作業的,稱為「徵兵四部曲」。

(1)兵籍調查:十九歲之年(1至 3 月間辦理),兵籍調查的目的是建立役男個人基本資料,以作為後續辦理徵兵檢查與抽籤等徵兵處理之依據。其主要申報內容包含:役男及家屬資本資料、目前就學及升學意願、健康情形、民間專長以及聯絡方式等,役男須詳實填寫並依限申報,以維護服役權益;另建議可採用線上申報方式辦理,既省時又方便。

(2)徵兵檢查:十九歲之年(1 月至 6 月間辦理),當你收到徵兵檢查通知書後,應前往指定之檢查醫院受檢,依檢查結果精確判定體位,可分為:「常備役體位」、「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體位未定」。(註: 應屆畢業生尚未受檢者,於當年畢業前受檢)

(3)抽籤:具「常備役體位」者,應參加抽籤,決定服役軍種、主要兵科與  入營順序;「替代役體位」者,則僅抽籤決定入營順序。未能到場抽籤者,得委託年滿20歲或已結婚有行為能力之家屬代抽,如未到場者,則由鄉(鎮、市、區)長或指派之代表代為抽籤。

(4)徵集:入營10日前,兵役單位會將「徵集令」送達,請依「徵集令」所  指定之時間、地點報到,並按注意事項辦理各種手續。

以上相關法定作業,除「徵集」外,均可持證明向授課老師申請「公假」。

Q.休、退學後會不會馬上接獲徵集令(俗稱的「兵單」),能不能緩報離校名冊?

A.(1)依「兵役法」相關規定,要如實依法申報,不能因學生個人因素故意緩報。學生或家長如果刻意迴避兵役徵集,也可能因此觸法。

(2)學校依規定須於學生離校事實發生後卅日內,造送離校名冊送各縣、市政府。

(3)至於何時徵集?完全由役政單位決定,學校無法干預。

Q.休學期間如果接獲徵集令,馬上辦理復學是不是就可以先不用去服役, 繼續唸書?

A.不行!這樣時間上是來不及的。凡休、退學期間,依法必須接受徵集入營。

Q.緩徵可以緩到幾歲?

A.兵役法規定:高中以上學校學生,年齡超過三十三歲仍未能畢業者,依法必須強制入伍。

Q.我在大學時代已經辦理過緩徵,現在考上研究所,是不是要再辦理?

A.是的,必須重辦。請於新生入學系統填報兵役資料或至軍訓室填寫兵役狀況調查表。

Q.我是延畢生,應該要怎麼辦?會不會被調去當兵?

A.需要到軍訓室辦理延修緩徵,一次延後一學期。不過,若上學期休學,欲等待下學期再復學修課,就不符緩徵原因,就可能會需要先去服役。

Q.學校會在何時報送因故未能畢業之延長修業名冊(辦理延畢生緩徵)?

A.延長修業名冊會在學校開學後(正式上課日起算)一個月內報送。

Q.短期出國(例如:旅遊、論文發表、工讀),應如何辦理?

A.4 個月內短期出國,請同學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頁登錄即可。

Q.4 個月以上且因學術原因出境者,應如何辦理?

A.修讀國內外大學合作授予之雙學位、奉派、推薦出國研究、進修及實習等,須透過學校依行政程序進行申請。

Q.如果超過規定時間回來,下次還能申請嗎?

A.依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0 條:役男出境逾規定期限返國者,不予受理其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

Q.班上的同學建議出國畢業旅行,在學役男是否可以依此理由提出申請?

A.(1)尚未畢業,具有緩徵原因者,自行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申請短期出國。

(2)若已畢業,不具緩徵原因者,請洽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詢問。

Q.如果出國後不回來會怎麼辦?有無相關責任問題?

A.(1)若發生「逾期未歸」情形,出國前所簽字之「家長開具如期返國保證書」即生效,須由學生與家長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2)同時,學校方面須於事實發生後一個月內,報送教育部及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所以,奉勸同學,三思而後行。

Q.大專校院學生如何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A.(1)目前正就讀國內、國外或大陸地區之大學第一學年(或五專第三學年)在學學生,得依其志願,申請於大一、大二(或五專第三、四)學年暑假期間,分別接受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

 (2)每年10月中開始(依役政署公告時間),役男(或家長)於指定期間內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

  (3)申請時須檢附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或傳真)【國外須經驗證,大陸地區須經公證及驗證】,另需備妥役男本人及家長(父或母)印章。

  (4)申請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大專校院在學役男,由徵兵機關於徵集令分別載明入伍訓練(第一階段)及專長訓練(第二階段)之指定入營時間及報到地點;入伍訓練由徵兵機關辦理輸送入營,專長訓練由役男依原徵集令指定時間、地點自行報到入營。

※若仍有其他兵役問題歡迎洽軍訓室02-225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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