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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Q&A

Q.什麼是「役男」?

A.按照兵役法令規定,凡是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到36歲之年12月31日止之男子,依法都應接受徵兵處理,稱為「役齡男子」,簡稱「役男」。

 

Q.徵兵四部曲為何?

.(1)兵籍調查:役男於19歲之年起役,在前一年年底至當年3月間接受兵籍調查。

      當收到兵籍調查通知書時,需按指定時間由本人或家屬攜帶相關證件前往接受兵籍調查。

   (2)徵兵檢查:役男收到徵兵檢查通知書時,需按指定時間前往指定醫院接受體檢。

      依檢查結果判定體位,分為常備役體位、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體位 未定。

   (3)抽籤:常備役體位者,應參加抽籤決定服役軍種、兵科和入營順序;替代役體位者,僅抽籤決定入營順序。

   (4)徵集:入營之前10日,兵役單位會將徵集令(兵單)送達,請依徵集令指定時間、地點報到。

 

Q.休、退學時學校何時造冊通知兵役單位?(即緩徵原因消滅、儘後召集消滅)

A.學生休、退學或畢業(非6、7月畢),依規定學校必須於學生離校一個月內造送名冊通知兵役單位註銷該生之緩徵資格。

   PS.學生因故需延畢請於新學期註冊時至軍訓室辦理緩徵延長或儘後召集延長。

 

Q.役男出國如何辦理?

 

 

A.(1)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實習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一年,由學校(系所)出具公文向縣市政府核備(請於出國前一個月洽軍訓室辦理)。 以觀光原因出境者,每次不得逾四個月,學生自行向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申請(未辦緩徵者);或逕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之「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申請 (已緩徵申請核准在案者)。

(2)內政部役政署為簡化役男出境管理及國境查驗作業,於108年12月28日建置「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查詢及列印系統」,經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於戶役政資訊系統作業後,將役男核准出境資訊傳送內政部移民署國境資訊系統,並供役男於本系統查詢及列印出境核准通知單,併同護照持憑通關出境,取代以人工於護照上加蓋出境核准章戳之作業方式。

 

Q.折抵役期如何申請?

 

 

 

 

A.請攜帶歷年中文成績單至軍訓室辦理。

 

Q.我是尚未服役學生,請問如何辦理在學兵役「緩徵」? 

A.(1)如果你是在校生,當年已達徵兵及齡者(今年國曆年次減去身分證上出生年次等於 19 歲),請影印最新之【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於當年暑假前(或因故於返校註冊時)親自繳交到軍訓室,並填寫一份[兵役資料卡]。

 (2)如果你是新學期轉學、降轉系、復學或碩士直攻博士之學生,必須重新辦理,條件同上。

  請注意:已達徵兵及齡而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將會接獲縣市政府所發出之徵集令入服役。

 

Q.我是已服兵役學生,請問如何辦理在學「儘後召集」?

A.(1)如果你是已經退伍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請影印最新之【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與【退伍令】影本一份,

      親自繳交到軍訓室,並填寫一份[兵役資料卡]。

   (2)新學年度之新生,請依第 1.款說明與新生手冊內說明辦理。

   (3)如果你是本學期新轉學、降轉系、復學或碩士直攻博士之學生,必須重新辦理,條件同上。

   (4)士兵年滿 36 歲、士官以上年滿 50 歲者,填繳表格即可,可以不需繳附任何證明。

 請注意: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將會接獲後備指揮部所發出之召集令入營受訓。

 

Q.請問軍訓室之位置與此項業務之聯絡電話為何?

A.(1)軍訓室位於行政大樓1樓。

  (2)辦理本項業務之聯絡電話02-22580318

 

Q.請問我要如何了解兵役法規呢?

A.(1)參考內政部網站:http://www.moi.gov.tw/

 (2)請參考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

 

Q.尚未畢業(暑修、延畢)的暑假,收到區公所的徵集令要如何辦理?

A.

(1)以電話告知區公所未畢業,請學校開立證明(向註冊組申請)在學證明。

(2)收到區公所徵集令請携帶徵集令正本或影本(向軍訓室申請)暫緩徵集證明書。

 

Q.區公所忽然通知我要「兵籍調查」,怎麼辦?

A.

役男服役前是有四項相關配合作業的,稱為「徵兵四部曲」。

(1)兵籍調查:十九歲之年(1至 3 月間辦理),兵籍調查的目的是建立役男個人基本資料,以作為後續辦理徵兵檢查與抽籤等徵兵處理之依據。其主要申報內容包含:役男及家屬資本資料、目前就學及升學意願、健康情形、民間專長以及聯絡方式等,役男須詳實填寫並依限申報,以維護服役權益;另建議可採用線上申報方式辦理,既省時又方便。

(2)徵兵檢查:十九歲之年(1 月至 6 月間辦理),當你收到徵兵檢查通知書後,應前往指定之檢查醫院受檢,依檢查結果精確判定體位,可分為:「常備役體位」、「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體位未定」。(註: 應屆畢業生尚未受檢者,於當年畢業前受檢)

(3)抽籤:具「常備役體位」者,應參加抽籤,決定服役軍種、主要兵科與  入營順序;「替代役體位」者,則僅抽籤決定入營順序。未能到場抽籤者,得委託年滿20歲或已結婚有行為能力之家屬代抽,如未到場者,則由鄉(鎮、市、區)長或指派之代表代為抽籤。

(4)徵集:入營10日前,兵役單位會將「徵集令」送達,請依「徵集令」所  指定之時間、地點報到,並按注意事項辦理各種手續。

以上相關法定作業,除「徵集」外,均可持證明向授課老師申請「公假」。

 

Q.休、退學後會不會馬上接獲徵集令(俗稱的「兵單」),能不能緩報離校名冊?

A.

 (1)依「兵役法」相關規定,要如實依法申報,不能因學生個人因素故意緩  報。學生或家長如果刻意迴避兵役徵集,也可能因此觸法。

 (2)學校依規定須於學生離校事實發生後卅日內,造送離校名冊送各縣、市  政府。

(3)至於何時徵集?完全由役政單位決定,學校無法干預。

 

Q.休學期間如果接獲徵集令,馬上辦理復學是不是就可以先不用去服役, 繼續唸書?

A.不行!這樣時間上是來不及的。凡休、退學期間,依法必須接受徵集入營。

 

Q.緩徵可以緩到幾歲?

A.兵役法規定:高中以上學校學生,年齡超過三十三歲仍未能畢業者,依法必須強制入伍。

 

Q.我因個人因素辦理休學,學校的兵役作業為何?

A.經核准緩徵的學生,在學期中發生休學、退學情形中途離校時,應於辦妥離校手續後三十日內,主動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課申報緩徵原因消滅

   ;同時學校也會於三十日內,造送緩徵原因消滅名冊通知戶籍所在  地兵役單位,辦理徵集作業。

 

Q.我在大學時代已經辦理過緩徵,現在考上研究所,是不是要再辦理?

A.是的,必須重辦。請於收到新生手冊後繳交「兵役資料卡」給軍訓室即可。

 

Q.我是延畢生,應該要怎麼辦?會不會被調去當兵?

A.放心,不會的!不過,若上學期休學,欲等待下學期再復學修課則會。

   延長修業名冊則續辦緩徵到隔年六月卅日止,此項申請也不需再繳交任何證件,只要準時完成註冊程序即可。

 

Q.學校會在何時報送因故未能畢業之延長修業名冊(辦理延畢生緩徵)

A.延長修業名冊會在學校開學後(正式上課日起算)一個月內報送。

 

Q.短期出國(例如:旅遊、論文發表、工讀),應如何辦理?

A.4 個月內短期出國,請同學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頁登錄即可。

 

Q.4 個月以上且因學術原因出境者,應如何辦理?

A.修讀國內外大學合作授予之雙學位、奉派、推薦出國研究、進修及實習等,請下載「在學役男推薦奉派出國戶籍地通知申請表」依行政程序辦理。

 

Q.役男出國要符合哪些規定,才能提出申請?

A.(1)在學役男修讀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授予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課程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二年;其核准出境就學,依每一學程為之,且返國期限截止日,不得逾國內在學緩徵年限。

 (2)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數理學科(不含亞洲物理、亞太數學及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或美國國際科技展覽獲得金牌獎或一等獎,經教育部推薦出國留學者,得依其出國留學期限之規定辦理;其就學年齡不得逾三十歲。

(3)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實  習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一年,且返國期限截止日,不得逾國內在學緩徵年限;其以研究、進修之原因申請出境者,每一學程以二次為限。

(4)未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代表國家出國表演或比賽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六個月。

(5)役男取得經驗證之國外大專校院入學許可者,其出境就學不得逾十九歲徵兵及齡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赴香港或澳門就學役男,準用之。

(6)役男取得經驗證之教育部所採認大陸地區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入學許可者,其出境就學不得逾十九歲徵兵及齡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因前六款以外原因經核准出境者,每次不得逾四個月。役男申請進入大陸地區者,準用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及第七款規定辦理。但前項第一款、第二款之準用,以就讀教育部所採認之大陸地區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者為限。

 

Q.如果超過規定時間回來,下次還能申請嗎?

A.依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0 條:役男出境逾規定期限返國者,不予受理其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

 

.班上的同學建議出國畢業旅行,在學役男是否可以依此理由提出申請?

A. (1)尚未畢業,具有緩徵原因者,可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或自行上移民署網站申請即可。

(2)若已畢業,不具緩徵原因者,請洽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詢問。

 

Q.如果出國後不回來會怎麼辦?有無相關責任問題?

A.(1)若發生「逾期未歸」情形,出國前所簽字之「家長開具如期返國保證書」

      即生效,須由學生與家長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2)同時,學校方面須於事實發生後一個月內,報送教育部及戶籍所在地縣
   (市)政府,所以,奉勸同學,三思而後行。

 

Q.大專校院學生如何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A.

  (1)目前正就讀國內、國外或大陸地區之大學第一學年(或五專第三學年)在學學生,得依其志願,申請於大一、大二(或五專第三、四)學年暑假期間,分別接受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 階段專長訓練。

  (2)受理申請時間為11月15日以前,役男(或家長)於指定期間內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

  (3)申請時須檢附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或傳真)【國外須經驗證,大陸地區須經公證及驗證】,另需備妥役男本人及家長(父或母)印章。

  (4)申請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大專校院在學役男,由徵兵機關於徵集令分別載明入伍訓練(第一階段)及專長訓練(第二階段)之指定入營時間及報到地點;入伍訓練由徵兵機關辦理輸送入營,專長訓練由役男依原徵集令指定時間、地點自行報到入營。

  (5)國外、大陸地區申請二階段之大專校院在學役男,考量渠等學程與國內役男不同,爰配合國防部另訂徵集日期,時間另行通知。

 

Q.108年應屆畢業役男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入營時程說明、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延緩入營申請須知

A.

   ● 83 年次以後常備役體位應屆畢業役男延緩入營申請須知

 

    一、申請對象

  
        83 年次以後常備役體位應屆畢業應受軍事訓練役男,因個人生涯規劃等因素(含確定延畢 1 學期以上、繼續升學)希望延緩入營者。

 

    二、申請期間

  
        自 108 年 7 月 1 日上午 10 時起至 108 年 9 月 30 日下午 5 時止,於期限內自行登入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s://www.nca.gov.tw/)首頁主題單元「役男入營時程線上申請」/「延緩入營申請作業」進行申請,或由各直轄巿、
縣(巿)政府全球資訊網進入線上申請。

 

    三、入營日期


       各軍種入營時程僅供參考,確切入營月份會因役男申請人數多寡、各軍種訓練流路及待徵人數不同而機動修正。各軍種預判入營日期如下:

       (一)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預定於 109 年 3 月以後,陸續依出生年次及抽籤日期與號次徵集之,確切入營日期依徵集令所載為準。

       (二)空軍、海軍艦艇兵及海軍陸戰隊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預定於 109 年 1 月以後,陸續依出生年次及抽籤日期與號次徵集之,確切入營日期依徵集令所載為準。

 

    四、注意事項

  

       (一) 役男申請延緩入營後欲放棄者,於申請期間內請向公所兵役單位填寫放棄書辦理。逾申請期間不得放棄延緩入營,役男申請前務必審慎考量。其梯次入營以役男之出生年次先後及抽籤日期與號次依序徵集入營。

       (二)役男接獲徵集令後,至入營前,若符合延期徵集或緩徵規定者,應依規定申請核辦。

       (三)以延畢(1 學期以上)或繼續升學為由申請延緩入營者,仍應於開學後由就讀學校依規定期限函報緩徵資料(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名冊、申請緩徵學生名冊),送戶籍地直轄巿、縣(巿)政府核定,完成在學緩徵程序,以避免於在學期間接獲徵集令。

 

 

 ● 83 年次以後常備役體位應屆畢業役男 6 月可畢業優先入營申請須知

 

   一、申請對象

       原核定高中職以上學程,於 108 年 6 月 30 日前在學緩徵原因消滅,確認已可畢業且無繼續升學意願役男。

 

 二、申請期間

     自 108 年 5 月 16 日上午 10 時起至 108 年 6 月 17 日下午 5 時止,於期限內自行登入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s://www.nca.gov.tw/)首頁主題單元「役男入營時程線上申請」/「6 月可畢業優先入營申請作業」進行申請,或由各直轄巿、縣(巿)政府全球資訊網進入線上申請。

 

 三、確認是否畢業

       於 108 年 7 月 5 日前需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確認是否已畢業,已確認畢業者依出生年次及抽籤日期與籤號順序,排定專列梯次優先入營;未確認者,不予核定專列梯次入營,回復依役男出生年次及抽籤日期與籤號順序徵集。

 

 四、入營日期

     依申請優先入營役男之出生年次及所抽籤軍種兵科籤號先後順序安排入營服役,入營時程預計 108 年 7 月至 10 月。

 

   五、注意事項

      (一)役男申請後欲放棄者,請向公所兵役單位填寫放棄書辦理,經受理放棄書後,當年度不得再提出申請優先入營。

    (二)役男接獲徵集令後,至入營前,若符合延期徵集或緩徵規定者,應依規定申請核辦。

 

 

●108 年應屆畢業役男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入營時程說明

 

  為瞭解役男可以入營情況與需求,內政部規劃應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的應屆畢業役男三個入營時程方案,提供役男申請:

  一、6 月可畢業優先入營:申請期限預定自 108 年 5 月 16 日上午 10時起至 108 年 6 月 17 日下午 5 時止(入營日期預計 108 年 7 月至108 年 10 月)。

        系統於申請期限內開放申請

 

  二、延緩入營:申請期限預定自 108 年 7 月 1 日上午 10 時起至 108年 9 月 30 日下午 5 時止(入營日期空軍及海軍預計 109 年 1 月以後、陸軍預計 109 年 3 月以後)。

        系統於申請期限內開放申請

 

  三、未提出前二項申請者,於「6 月可畢業優先入營」役男徵集完畢後,接續徵集(入營日期預計 108 年 10 月至 109 年 2 月)。

        每一方案入營時程係依歷年數據預判,僅供參考,確切入營月份會因役男申請人數多寡、各軍種訓練流路及待徵人數不同而機動修正
 

 

Q:役男出國相關規定

A:明(108)年1月1日起民國89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內政部役政署呼籲民國89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經事先申請核准,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業務資訊- 下載服務-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

 

※若仍有其他兵役問題歡迎洽軍訓室02-225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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