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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住宿生工讀媒合案

一、校安中心依各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工讀服務單位之媒合與分派。
(一)精勤館:每學期服務時數為 13 小時。
(二)學生宿舍:每學期服務時數為 36 小時。
(三)本學期弱勢助學工讀學生精勤管4人、學生宿舍22人
二、請各單位於9月18日下班前將實際需求數量提供給校安中心周教官 (分機1212)。
三、校安中心於9月26日以電話通知各單位媒合分派的結果,接受媒合之工
讀生將於10月1日起至各單位工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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