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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114學年「寒假住宿」申請

【開放住宿日期】

(1)本國生:115年01月19日(星期一)起至114年02月13日(星期五)止。

(2)境外生:115年01月19日(星期一)起至114年02月13日(星期五)止。

【開放申請資格如下】

(1)本國生:以實習、重補修為主(請檢附修課證明)

(2)境外生含產休專班請至校安中心住宿組辦理,由各層樓長調查彙整寒假住宿期間、回國期間(含離宿日期、返台日期),也境外生含產休專班向樓長登記。

【住宿費用】

校內宿舍按週收費,請依繳費單金額及日期至出納組完成繳費。

精勤館:一週1000元

學生宿舍:一週1500元

【申請方式】

(1)即日起至115年01月06日(星期五)止,請自行下載申請表如附檔填寫後至校安中心住宿組-邱教官辦理申請。

(2)住宿期間點名及外宿申請仍照本校學生宿舍住宿申請及輔導管理辦法實施。

(3)同意申請後,請持繳費單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

【寒假點名時間】

115年01月19日(星期一)至115年02月12日(星期四)「每週一至週四,23:00實施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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