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115學年「優先住宿申請」公告
壹、申請時間
115年5月5日中午12:00 至 115年5月20日晚上17:00止
貳、申請步驟
(1)請至「線上優先住宿申請系統」,進行申請 https://dorm.chihlee.edu.tw/Dorm/?OPTarget=1
(2)依照「優先住宿身分別」,上傳證明文件至「線上優先住宿申請系統」
叁、優先住宿身分別、繳驗證件
※請檢附「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設籍時間需在申請住宿前一年)
※證明文件必須在有效期限內,且含學生姓名
※非優先住宿資格同學,請勿申請校內宿舍,可以申請校外宿舍(圓通雅筑學舍,生理男女均可申請)
(一) 校內宿舍分配優先順序
(1) 家境清寒並列為縣市政府低(中低收入戶有證明者,可申請免繳,每學期均須於校內相關單位擔任服務工作;未完成服務時數者,自次學期起取消優先住宿資格。
(2) 身心障礙學生,由學生輔導中心審核並奉校長核可者。
(3) 五專前三年級之學生。
(4) 離島地區學生。
(5) 原住民學生(僅限在本校就讀之前2年)。
(6) 擔任宿舍學生自治幹部者。
(7) 境外生、產學專班(僅限在本校就讀之前2年)。
(8) 日二技、研究所之境外生(僅限在本校就讀之第1年)。
(9) 非設籍臺北市、新北市之新生。
(二) 校外學舍分配優先順序
(1) 日四技升二年級續住學生且設籍新竹縣市以南(含花東宜)。
(2) 境外生(第2年起)
(3) 非設籍臺北市、新北市之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