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兵役】內政部「就讀大學校院役齡男子申請休學服役作業規定」
一、適用對象: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役男
二、申請期間:
(一)每年2月1至28日申請當年暑假梯次休學服役(當年畢業之役男不得申請)
(二) 每年9月1至30日申請翌年寒假梯次休學服役
三、申請程序:
(一)役男填具申請書,於申請期間向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
(二)役男應於申請休學服役之年6月10日前向教務處申請彈性修業申請書、並將影本送軍訓室兵役承辦人,依學校程序完成休學。
(三)役男應於申請休學服役之年6月15日前,繳交預定休學證明書及自願終止緩徵註記切結書至公所。
二、申請期間:
(一)每年2月1至28日申請當年暑假梯次休學服役(當年畢業之役男不得申請)
(二) 每年9月1至30日申請翌年寒假梯次休學服役
三、申請程序:
(一)役男填具申請書,於申請期間向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
(二)役男應於申請休學服役之年6月10日前向教務處申請彈性修業申請書、並將影本送軍訓室兵役承辦人,依學校程序完成休學。
(三)役男應於申請休學服役之年6月15日前,繳交預定休學證明書及自願終止緩徵註記切結書至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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