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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3年婦幼安全「攝影創作」及「GIF動態圖創作」比賽辦法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為強化婦幼安全宣導教育,透過創意行銷辦理本次比賽活動,包括「攝影創作」及「GIF動態圖創作」兩大類,以落實婦幼安全保護政策。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參賽對象:「攝影創作」及「GIF動態圖創作」:設籍本國之國民,年齡不限,另「GIF動態圖創作」得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皆可。

三、作品主題、名稱及規格:

(一)主題:應與婦幼安全相關,諸如性侵害、性騷擾、跟蹤騷擾、數位性別暴力、兒少性剝削、兒童虐待及家庭暴力等犯罪態樣之防治為主題,內容以正向(保護、守護、愛護)、溫馨和諧為佳。

(二)名稱:比賽作品名稱限15個字以內;作品簡介限50字以內。

(三)規格:詳如「攝影創作」及「GIF動態圖創作」比賽辦法(請參考附件)。

四、評選規則:

(一)評選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表現(30%)及作品品質(30%)等3個項目進行評分。

(二)評選作業: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名次,參選作品倘未達一定水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名次從缺。

(三)著作權:得獎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該項權利歸屬本局,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惟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五、獎勵方式:(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提供之禮券)

(一)「攝影創作」:(計9名)

1、金獎1名,禮券1萬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2、銀獎1名,禮券1萬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3、銅獎1名,禮券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4、佳作6名,禮券2,000元及獎狀1幀。

(二)「GIF動態圖創作」:(計9名)

1、金獎1名,禮券2萬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2、銀獎1名,禮券2萬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3、銅獎1名,禮券1萬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4、佳作6名,禮券2,000元及獎狀1幀。

六、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113年10月前於本隊網站公布,並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七、頒獎作業:預計於113年10月中旬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6樓大禮堂舉行聯合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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